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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那个爱买衣服的日子 唸大学时,曾经有过一小段爱买衣服的日子。那阵子,虽买的都不是贵货,但每一回出去就是大包小包的。只要看店的说:“这只剩一件哦!这超值哦!”,我就难以招架了,不买就觉得很对不起自己似的。狂扫新衣服会给我带来极大的满足感。 可后就越来越觉得不对劲。买了回来,身体也只一个,穿不了多少,几天后,新鲜感一过,就什麽都不是了。更难理解的是,心裡总挂念著那没买的.......后来,下定决心,每次逛街都不多带钱,好友也努力帮忙“压制”,自己也不断提醒自己要有“节制”,还总算渡过“危险期”啊! 想买就买,想做就做? 今天,动物园裡的动物们正举行一年一度的“阳光舞会”。大家都买了新衣,盛装出席。兔子妹妹也穿上她最喜欢的扇裙出席。
到达会场时,兔子妹妹看见鹦鹉姐姐身上的彩衣,耀眼夺目,羡慕极了,顿感自己的裙子太“逊”了,于是一阵失落。这时,鹦鹉姐姐走了过来,兔子妹妹马上问:“鹦鹉姐姐,你的彩衣好漂亮哦!在哪儿买的啊?我也好想买一件!”
大家是否觉得兔子妹妹太虚荣了呢?为了一件不合适的衣裳,花了大笔金钱,最终可能一次也没穿过。很浪费吧!回想自己,是否也跟它一样,看见喜欢的,就会不惜代价买下?似乎不买就“对不起自己”! 现今青少年往往就是那么地“ 随心所欲,想买就买”。但是否想过,这可讨上帝的喜悦? 或许有人会问, 只不过是买个东西,岂需关系到上帝?有如此严重吗?“十诫”里提及“不可贪婪”,我想“贪婪”其中包括了“ 不知足”——对财物、金钱等充满著强烈的欲望。虽已拥有,却想要得到更多、更好、更奢华的时候, 就该好好反省是否应该?是否合上帝心意了。 想买就买
雯雯(4岁)新买一隻可爱的小熊娃娃,迫不及待拿给好朋友萌萌(4岁半)看。
案例1
出于愧疚,恩芯的父母总是应允她一切的要求。只要开口,没有得不到的。父母以为这麽做可以弥补。岂知竟让她挥霍成性,终日买这买那,毫无节制。年仅17岁的她,竟然就拥有一辆少女们梦寐以求的名车。看她这身行头,大家是不是也有点羡慕呢? 购物其实只是恩芯“寻开心”的方法。每当她心情低落时,就会大肆购物,喜欢的就刷卡。但过着奢华生活的她,内心并不快乐,因为物质取代不了爱。她一直买,一直要,渴望从中找到一丝丝的快乐。现在,还羡慕她吗?要幸福平淡的生活?还是奢华忧愁的生活?相信聪明的你,一定懂得如何抉择。
案例2
韦明的行头,真让人看了“哗一声”! 年纪轻轻,怎麽可能拥有这些呢?先别急 惊讶,让我们看看韦明的背景:韦明从小被父母抛弃,一直被亲戚们当球般踢来踢去,没有一个完整的家。小时候也常遭富有亲戚们的鄙视,打从那时开始,就立志不要过苦日子。高中时,他就当上了兼职舞男。即使受了高等教育的他,依然坚信只要有钱就可以呼风唤雨。 现今的他,面对物质,只要喜欢,就会不惜一切地买下。若支付不了,还会哄骗“金主”买呢 !有人会说,他身不由己,我们的社会都是先敬罗衣后敬人,如果不要被鄙视,就得这麽做才行。我想,韦明要出人头地并没错,但我并不认同他的做法。这麽做,等于“出卖身躯”换取物质享受,不就是犯了贪婪和淫乱的罪吗? 太多人以为只要有钱,走路就有风,不会被人看低。这样的想法,真是大错特错。人活 ,一定要有尊严,良好的品格与德行更是少不了;至于衣 外表,乾淨整齐就好。若一身名牌,却常持强凌弱,打压贫穷人家,这哪是为人之道?又哪会受人尊重? 小测验:你“挥金如土”吗?
※让我们来做个小小测验,要诚实作答哦!
诚实作答后, 如果你的答案以“Yes”居多,那就得多加留意了。要知道,挥霍乃是坏习惯哦。圣灵所结的果子,就是仁爱、喜乐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实、温柔、节制(加拉太书 5 :22-23)。“节制”虽排最后,却不是最不重要哦。相反地 ,有了它,我们才能更顺利地结其馀的果子。就如仁爱,若我们不节制,那就不会控制情绪,就不会包容他人,那怎麽结仁爱的果子呢? 我们应当节制,不随便买不必要的物品。那我们就会有多馀的钱。把那些金钱拿来帮助有需要的人,不是更有意义吗?当手痒痒想买东西时,就该问问自己“这是必需品还是奢侈品?”。 “喜欢”并不代表“需要”。 放眼看去,世上还有许多人连生活必需品都无法负荷,而我们却把许多的钱花在奢侈品上,心裡是否该有一丝丝的愧疚感啊?我想,有时候,面对喜欢的东西,欣赏欣赏就好了,未必一定要拥有它,是吧? 到底“想买就买”的原因是什么?
让我们一起认真思考。。。。。。
炒榴莲 曾听过“炒榴莲”吗?炒楼炒地皮常听说,“炒榴莲”可没多少人听说过吧!据说,富豪们觉炒楼炒地皮少了新意,就兴起了“炒榴莲”的风潮。别误会,这里的“炒榴莲”并不是真的把榴莲当菜餚烹调,而是把榴莲分等级,越好等级的就越贵。甚至有富豪还以投标的方式,看谁花最多的钱来“包”起整片榴莲园呢! 榴莲本来就是普通的水果,但却可以拿来当奢侈品炒作,真是佩服他们的“创意”。在这贫富悬殊的时代,我们很容易掉入金钱至上的陷阱,不断追求更多的钱,也不断花在不该花的奢侈品或事物上。 可曾想过在我们以数千元买一个手机或手提袋的同时,身边却仍有要为三餐烦恼的亲友?世界各处也还有许多吃不饱穿不暖的人,我们心安?其实,是否可以考虑把钱花在他们身上呢?一个名牌包包很可能可以让贫穷的孩子多唸几年书,也可能换得贫苦人家好几年的温饱。我想,这些都不会是人们喜欢听到的话,但却是上帝希望我们会留意的事。值得好好深思。 小小提醒: 富裕及有能力的人啊,不应只顾自己享乐,应该找机会去帮助穷苦和有需要的人。上帝不愿看见我们自顾自地享受财富,却忽视他人的需要。记得读过一句“穷人不再贫穷,不只是穷人自家的事,政府、社会与周遭有能力的人都有责任!”对此我十分赞同。无可否认,有些人是因懒散,又或是计划、安排、分配不当而导致生活困苦,但却也有很多努力且愿意拼搏的穷苦人正等 机会,我们是否看见了呢?〈箴言〉19章17节裡说道:“怜悯贫穷的,就是借给耶和华。他的善行,耶和华必偿还。”帮助有需要的人,是上帝所喜悦的行为,我们应该关心、怜悯与随时帮助有需要的人。 随心所欲,想买就买,那只是在消费方面的问题而已,更有人在行为上也高喊“自由万岁”,想做什麽就做什麽好了,但这可不是一位基督徒该有的人生态度啊!
案例1:
案例2: 雪莉刚与交往了3个月的男友分手,但之后却得知自己有了身孕,在逼不得已之下,只好回头要求男友负责任。岂知男友不单没要负责任 ,还恐吓雪莉要她自行去堕胎。如果她不照著行,他将会把交往时所拍下的欲照“po”上网,供大家“欣赏”。雪莉悔不当初,现今不但贞节没了,男友走了,就连自己的骨肉也是一个包袱与累赘!最后,雪莉走向自杀的不归路,离开了对她而言是个残酷的世界。 在案例中,雪莉最后选择结束生命。但是,这么做不但解决不了问题,还给家人带来极大的伤痛,不是吗? 我十分同情雪莉的遭遇,但若当初没有“想做就做”,那现在该还是开心地活在世上。太多的人为了一时的感觉或衝动做了不应该做的事,以为人要活得自在,就得随心所欲,想做什麽就做什么,认为那是“人权”,却不觉得那是“鲁莽行事”,而人是要为自己所做的负责任!其实, 就连雪莉 选择了自杀了断,也算是任性不负责的态度呢!
在这提倡自由民主的年代,束缚的确少了,我们也似乎有“权”做任何想做的事。但我们是否能正确地使用我们的自由呢?是否能作出“正确” 的“选择”呢?这才不会辜负上帝将自由意识交给我们啊! 随性所欲后。。。。。。 许多青少年人认为要作一个“时髦” 的青少年,就不可以“婆婆妈妈”,要标新立异,随心所欲,往往却忽略了一件事, 即:人要面对所做的事的“后果”! 想做就做,想打就打,想骂就骂。完全这样的话,看起来也挺“冲动”的。常在电视剧中听到“打你就打你,需要择日子吗?”这类的话。这也不是说选了日子就可以打人。但动手前,若没想后果是否是自己可承担的,这就是冲动了。想打就打,打同学, 打老师,打父母等,总之,动手打人就是错!所以啊,真正成熟的人,应该是:想打,却知不该,所以没打!不是吗?让我们一起学习选择当一个更有自制能力的人吧!自制,的确是一项需要培养的人格特质! 想做就做往往衍生很多的社会问题, 像未婚妈妈,援交,弃婴、自杀、暴力、抢劫、强姦、谋杀等事件⋯.这都是常见报的社会问题。 我不认为崇尚自由是错,只是我也要强调想做就做不表示有型,也不等于自由, 人被自己的任性、胡来所辖制,无法走理性该走的路,这又怎算得上“自由”呢? 想做就做,要有个界限,做些对社会有意义的事,既能让自己满足,又能帮助他人,不是很好吗?这样的事才应“想做就做”啊!虽然社会讲求人权,但我们该好好善用,不该随意滥用哦! 总结 随心所欲,听起来的确蛮吸引的。就曾听人说:是“心”要我这麽做的,我只是跟我的“心”走而已!其实,“心”代表的 就是个人的意愿,就是我们的“感觉”。但人不能只跟 感觉走,仍要 保持理性的分辨,好好衡量,划清行为界限,认真“选择”遵守上帝的吩咐与教导,只要我们有节制,“心” 也是可以受控制的。 我们可以向上帝求一颗节制的“心”, 好使我们可以控制欲望,不做违背上帝心意的事。上帝让我们有自由选择的权利,但只有当我们选择“善”的时候,才能显出自由的美! 〈传道书〉11章9-10节写道:“少年们哪,你在幼年时当快乐。在幼年的日子, 使你的心欢畅,行你心所愿行的,看你眼所爱看的;却要知道,为这一切的事,上帝必审问你。所以,你当从心除掉愁烦,从肉体克去邪恶;因为一生的开端和幼年之时,都是虚空的。”经文裡的确提到在幼年时,我们可行心所愿的,看所爱看的。但是,后面的重点是:“我们所做的,上帝必审问”。或许有人这麽想,审问?那是很久以后的事,我们要及时行乐才对嘛。我想, 这都不是有智慧,有远见的人会说的话!总而言之,不适当的随心所欲就是放纵,那是错的!还是好好节制自己,别等到面对恶果,又或是面对上帝的审判时才后悔吧! 文章来源:103期青春路 |